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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信息工程学院  出处: 人事处    更新日期: 2015-5-25

 粤信院[2013] 5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院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3年5月15日前(含15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今年暂不受理下列申请:(一)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同一申请人1年内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4个条件:

        (一)公民身份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民办院校教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校在职教师,工资关系在学校,人事档案在任教学校或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

        (二)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

        (三)与现任教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还有1年以上(从2013年1月1日计起)

        四、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需同时提供最高学历和本科学历证书);

        (四)学历鉴定原件和复印件;

        (五)《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八)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

       (九)近期小1寸和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各2张(必须同底);

       (十)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教学实习成绩);

        (十一)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补修本科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免普通话测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申请人,需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十三)人事代理手册或档案挂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十四)由原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在我院连续任教2年以上的人员,可由我院人事处出具鉴定意见,但必须同时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五)与我院签订的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一)下发通知、组织学习阶段:3月7日——3月11日

        人事处下发相关通知,各部门组织学习。

        (二)报名阶段:3月12日——3月15日

        各部门先组织报名,并于3月15日17:00前将报名表上交人事处。

        (三)资格审查阶段:3月16日——3月19日

        人事处对报名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给各部门。

        (四)准备资料阶段:3月20日——4月9日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要求,自行准备资料。

        (五)领取表格,进行网上预认定系统操作培训阶段:4月10日——4月13日

        人事处统一组织安排通过初审的人员领取相关表格,并培训学习网上预认定系统的操作方法和要求。

        (六)网上预认定报名阶段:4月14日——4月19日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直接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预认定系统中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学院人事处。

        (七)申请人员缴交资料及缴费阶段:4月20日——4月26日

        申请人员将资料按要求整理好后交到人事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从2011年起,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人员须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

        (八)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与体检阶段:3月20日——4月26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人事处统一组织申请人员到教育厅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九)资料审核及信息录入阶段:4月27日——5月5日

        人事处对申请认定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将申请人员的信息录入到《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

        (十)公示阶段:5月6日——5月12日

        人事处对通过资料审查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报送资料阶段:5月13日——5月24日。

        人事处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资料报送省教育厅。

        六、注意事项:

        (一)今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仍然实行网上报名,网址: http://jszg.gdhed.edu.cn。申请人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双面打印,由学校人事部门核对相关信息并在申请表封面盖上公章。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必须用80克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特此通知。

 

        附件: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表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六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