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 信息工程学院 出处: 人事处 更新日期: 2015-5-25
粤信院【2013】22号
各系(部)、各处(室)、院直属各单位:
2012—2013学年即将结束,为加强我院教职工队伍建设,正确评价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发广大教职 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教职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2—2013学年度教职员工考核和评优工作即日起全面展开,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考核工作
(一)考核范围:全体教职员工。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此次考核工作将严格按照《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考核评优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具体考核原则、考核方法、考核程序详见《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教职工考核评优工作实施细则》(粤信院[2012]15号)。
(三)考核所用表格及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附件8。
(四)考核工作时间安排:与评优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9。
二、关于评优工作
(一)评选条件:
1、2012年9月1日前(含9月1日)入职我院的教职员工;
2、在2012—2013学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评优比例:
1、根据粤信院[2012]15号文件中“在评优比例上坚持体现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之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教师系列(含理论教师、实操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的评优比例为符合条件人数的25%,其他人员的评优比例为符合条件人数的20%。
2、副处级以上干部(含)、系部负责人不参加此次的评优,其他人员按教师、教辅、一般行政、工勤四个系列正常进行评优。
3、鉴于招生工作的特殊性,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暂不纳入此次评优范围,其评优工作另行安排。
4、各部门优秀名额详见附件10。
(三)评优程序:
参照粤信院[2012]15号文件的程序执行,教师系列、实操教师系列、机房管理员系列、图书管理员系列由教务处评定后统一上报,其他均由各部门评选确定后报人事处。
(四)奖励办法:
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今年表彰的优秀教职工奖金定为500元/人,并在全院教职工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以上通知,希严格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教师(含实操教师、机房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系列考核表
2.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辅导员考核表
3.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一般行政、工勤人员考核表
4.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教师系列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5.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教辅人员(含实操教师、机房管理员、图书管理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6.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辅导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7.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一般行政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8.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工勤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9.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教职员工考核与评优工作时间安排表
10.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2012—2013学年度各部门评优名额分配表
粤信院[2012]15关于下发《教职工考核评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广东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